預付卡消費地方性立法邁出第一步

原標題:預付卡消費地方性立法邁出第一步



立法將通過信息互聯、限額發卡、資金存管、信用公示、社會共治等多重手段,借助單卡協同監管平臺,實現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管;同時,對發卡企業合規經營、協會發揮自律作用、社會共治等提出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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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心覺得這錢也不會找回來的。”一紙停課通知之後,王玫(化名)的5000多元打瞭水漂。



2017年8月,北京的一傢書法培訓機構“妙筆菡塘”突然停課。“我才上瞭一兩節書法課,這個機構就停課瞭。據說是因為股東糾紛,資金鏈斷裂。”王玫對法治周末記者說。與此同時,該機構超過200萬元的預付課程學費“下落不明”。



根據媒體的報道,同樣受到此停課事件影響的還有至少286個傢庭。“之前這個機構的書法教育口碑一直不錯,有很多孩子在這裡學書法,有些孩子的預付課程費達一兩萬元。”



在乍一開始的慌亂過後,有些傢長開始積極要求退還剩餘的“預付培訓費”,部分傢長在律師的指導下,向法院申請集體訴訟;部分傢長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有一部分傢長時至今日仍在觀望。



王玫就是其中之一。“像我們這種交的錢少的,打官司請律師也要花錢,就算打贏瞭,錢也不一定要回來,反而損失更多。”時過半年,王玫再說起此事已經平靜瞭很多。



近些年來,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倒閉、跑路案件頻發。去年,包括“瘋狂鋼琴”培訓班、星空琴行等在內的多傢培訓機構的突然停業或破產,讓眾多傢長的預交學費餘額難以追討。



具有破冰意義的地方立法



其實,又何止教育培訓機構存在突然倒閉商傢卷錢跑路的現象?健身房、美容店、美發店、餐飲、商超等可以進行預付式消費的行業,企業突然關門,人員卷款逃逸情況都層出不窮。“先辦卡(交錢),再消費”,然而,消費者的押金、預付金餘額卻難被退還。



由於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預付式消費模式甚至成瞭部分違規企業“圈錢”的工具。



不過,在2017年的年末,我國目前第一部“單用途預付消費卡”地方性立法邁出瞭實質性的一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對《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草案)》(簡稱“規定草案”)進行瞭審議。目前,該規定草案正處於公開征求意見階段,截止日期為2018年1月15日。



“本次立法將通過信息互聯、限額發卡、資金存管、信用公示、社會共治等多重手段,借助單卡協同監管平臺,實現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管;對未來各企業將要進行的信息聯網等工作進行瞭進一步的落實,同時,對發卡企業合規經營、協會發揮自律作用、社會共治等提出瞭要求。”上海市商務委市場秩序處處長劉煒在上海市單用途預付卡協會年會上致辭時介紹。



糾紛多 維權難



“我們現在有店慶活動,充1000元,送300元,成為我們的會員,每次您來美發還可以享受8折優惠。這個很劃算的……”相信大多數人理發過後都曾聽過類似的推薦詞,也有很多人著實辦瞭這樣的預付會員卡。



5年前,王玫在位於北京市通州區傢附近的理發店裡充值500元,辦瞭一張會員卡,也是沒用幾次,理發店突然關門不再營業,人去樓空。



辦卡前她曾被告知,該會員卡也可以到同品牌的其他理發店內使用。王玫趕忙去瞭同品牌連鎖的其他網點詢問,然而,卻被告知不可以通用,他們從沒有這樣的會員卡……



美國商標登記 無奈之下,王玫就當是花錢買瞭教訓,自此辦預付型會員卡都甚是小心。隻是沒想到5年後報個“書法班”,還美國商標分類是遭遇瞭相似的情況。



中消協網站1月5日發佈瞭“2017年十大消費維權輿情熱點”,其中,預付卡消費是其中之一。



預付卡本是“雙贏”卡。一方面,商傢通過這種方式在短時間內回籠資金,減輕經營壓力,擴大融資;另一方面,辦瞭預付式消費卡,可以穩定用戶,“綁定”顧客。而消費者也可以方便消費、享受折扣。然而,這些“雙贏互利”都建立在雙方誠信互利的基礎上。



根據中消協的調研,2017年以來,各地先後出現一些發放預付卡企業突然關門、人員卷款逃逸的情況,且相關問題有惡化趨勢。



美容美發、洗染、健身、教育培訓等服務領域,預付卡糾紛尤其突出。由於法律制度規范不完善、監管責任不明晰等原因,經常會發生餘額不予退還、經營場所變更、服務質量下降、經營者虧損倒閉以及預付費糾紛等情況。



“金錢豹倒閉”“‘健身房’跑路卷走上百萬元,負責人聯絡不上”“北京一教育培訓機構老板疑攜款失聯,數百位學員學費難追回”等事件廣受輿論關註。



此前,中消協曾在北京、上海、廣州等10個城市150傢企業,開展瞭“預付式消費”調查體驗活動,涉及美容美發、教育培訓、洗車、洗衣和健身5個行業。



調查發現,超50%的商傢不簽訂任何形式的合同,即便簽瞭,也有15%的合同存在“公司保留最終解釋權”“導致人身傷害、物品丟失概不負責”等不合理免責聲明。40%的商傢不開具正規發票或用優惠形式代替。



“中消協曾組織消法執法檢查組去7個省份調研發現,預付式消費問題呈現跨領域、跨行業、普遍蔓延的形勢,稍不留神就會觸發維權困局。”中消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說。



預付式消費的“坑”主要集中在5個方面,一是不簽書面合同,這導致消費者事後想主張權利時沒書面憑證。



二是以各種利誘措施吸引消費者上鉤後,以各種理由降低服務標準,比如擅自提高價格,減少優惠期限等。



三是設置“霸王條款”,比如規定不予退卡、不得轉賬、過期作廢等。



四是由於經營不善,商傢跑路,讓消費者血本無歸。



五是侵害消費者隱私權,將收集到的個人信息泄露出去。



公眾建議,應由政府牽頭,多部門聯動,制定有力度且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規,強化對相關服務業的監管,讓這一“防線”成為預付式消費資金的安全保障。



對此,湖北、江蘇等省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就規范預付卡消費、加強消費者隱私保護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具體規定。而隨著互聯網+預付費消費模式的不斷衍生,強化預付費經營模式的監管,需求日益緊迫。



將建設協同監管平臺



上海市此次公佈的規定草案共二十六條,其中不乏亮點和創新點。



在上海市公佈的規定草案中,將單用途卡(即單用途預付消費卡)做瞭定義,拓寬監管覆蓋面、單用途卡是指,經營者發行的,僅限於消費者在經營者及其所屬集團、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或者經營者經營場所入駐商戶內兌付不特定商品、服務的實體或者虛擬預付憑證。



規定草案科學配置監管職責,進一步優化管理體制。一是明確市、區政府職責;二是明確商務、文化、體育、交通、旅遊、教育、工商、文化綜合執法等部門職責分工。



根據規定草案,上海市建設協同監管平臺,實現信息化、智能化監管。根據報道,這個協同監管平臺是該規定草案的最大亮點。



明確由市商務部門牽頭建設單用途卡協同監管平臺,具體要求有:一是歸集經營者單用途卡發行、兌付、預收資金等信息;二是明確經營者與協同監管平臺的信息對接義務;三是通過協同監管平臺進行信息披露,便於消費者查詢信息;四是行業主管部門依托協同監管平臺進行日常監管。



根據《勞動報》報道,上海市商務委打造的線上預付消費卡監督平臺已經進入調適階段,未來將逐步引導發卡的小微企業上線申報,使消費者可以通過微信或支付寶“卡包”公開查詢到企業情況。



未來,“卡包裡查不到的預付卡,說明這傢店沒有上線申報過,你的購卡資金得不到政府監管,安全性是沒有保障的。”上海市商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從監管流程看,發卡企業進入該平臺,與平臺開展信息數據對接,監管平臺就可對其開展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



事前實現發卡主體信息登記、信用核查,事中進行分類警示,事後對商戶信用信息進行歸集並開展聯合懲戒。



這樣,發卡商戶一旦出現預收資金餘額、信用狀況違法,將在第一時間被系統智能捕捉。而失信商戶在被查處的同時,還將在財政補貼、招投標等方面受到信用限制。



除瞭建設協同監管平臺,該規定草案還主張建立預收資金風險防控體系,加強預收資金監管。一是明確預收資金管理要求;二是建立風險警示制度;三是采取專用賬戶管理以及履約擔保等風險管理措施。具體風險警示標準以及風險防范措施,授權市商務部門會同金融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規定草案還有一亮點,建立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健全信用管理方式。一是將經營者單用途卡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歸集;二是建立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三是對經營者設置信用門檻,實行負面清單管理。



除此之外,規范草案還強調瞭,要強化消費者風險意識,構建消費糾紛化解機制。一是明確消費者應當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二是強化行業主管部門教育警示義務;三是優化消費風險防范制度;四是構建消費糾紛化解體系。

(責任編輯: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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